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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中(zhong)國互聯(lian)網(wang)協會主辦的(de)第四(si)屆中(zhong)國互聯(lian)網(wang)法(fa)治(zhi)大(da)會28日(ri)在北京(jing)召開。圍(wei)繞網(wang)絡平臺的(de)治(zhi)理(li)、數字經濟的(de)法(fa)治(zhi)規范、企業履行平臺責任等問題,互聯(lian)網(wang)法(fa)治(zhi)領域(yu)的(de)專家學者共(gong)同探討(tao)推進互聯(lian)網(wang)領域(yu)良(liang)好生態的(de)實現路徑。
中(zhong)國互聯網(wang)協會秘(mi)書長盧(lu)衛介紹(shao),大會以“面向新(xin)時(shi)代的(de)網(wang)絡綜合治理(li)(li)體系”為主題,系統展示“互聯網(wang)+”時(shi)代背景(jing)下的(de)法(fa)律服(fu)務、創新(xin)案例和前(qian)沿思維。進一步搭建互聯網(wang)產(chan)業(ye)界和法(fa)律界思維交鋒的(de)平臺,共商互聯網(wang)法(fa)治創新(xin)的(de)治理(li)(li),共展產(chan)業(ye)的(de)發展前(qian)景(jing)。
此次大會針對數字時代下,新的(de)商業模式對傳統法律秩(zhi)序和(he)監(jian)管(guan)模式帶來的(de)挑戰展開(kai)討論,并探討了在數字經濟和(he)電子(zi)商務背景下,如何更好地保護(hu)消費者的(de)權(quan)益。
中(zhong)國政法(fa)大學(xue)副校長時建中(zhong)認為(wei)(wei),對于數(shu)字經濟時代損害消費(fei)者利(li)(li)益(yi)、損害社會公共利(li)(li)益(yi)的行為(wei)(wei),我們應該立(li)法(fa)及時制止,“不要讓互聯網成為(wei)(wei)作惡(e)的一種有效(xiao)手段”。
“通過此次大會,我們希望(wang)能(neng)夠(gou)建立互聯(lian)網(wang)領域科學立法(fa)、嚴格執法(fa)、公正司法(fa)、全民守法(fa)的良好生態。”盧衛(wei)說(shuo)。
據了解(jie),中國互聯(lian)(lian)網(wang)法(fa)治大會2015年開始舉辦,始終以(yi)實現網(wang)絡空間治理(li)的現代化(hua)和(he)法(fa)治化(hua)協同(tong)推進為目標,分享互聯(lian)(lian)網(wang)治理(li)領域的理(li)論成果和(he)實踐經驗。